农业灌溉水费征收标准文件(农业灌溉收费方式)
日期:2026-08-31
国家水利农业灌溉水费标准并非全国统一,而是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内容如下:制定依据 法律框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使用水工程供应的水需缴纳水费,农田灌溉用水实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结合,推行有偿使用和计量收费。
农业灌溉用水是需要交纳水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相关规定,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同时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这意味着,无论是农业灌溉还是其他类型的用水,都需要按照相关规定交纳水费。
026年度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标准中,农业用水为每亩每年7元,水产养殖用水根据养殖方式不同分为每亩每年25元或5元。具体说明如下:农业用水收费标准根据公开文件,2026年度农业用水的水费征收标准统一为每亩每年7元,适用范围包括稻麦田和经济作物种植区域。
水利部门收取农田水费的税率,对于直接对农田提供灌溉或排涝的劳务是免征营业税和增值税的。
中国农业用水水费政策及收费标准如下:水费性质与政策依据农业水费属于有偿供水成本补偿,是国家政策规定的合理收费项目。供水单位通过水利工程(如拦、蓄、引、提、抽等)改变水的时空分布,并承担工程建造、维修养护、人员工资等费用,这些成本需通过水费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农田灌溉水费不仅包括直接的水资源费用,还可能包括水利工程维护、水资源管理等相关费用。因此,农户在计算实际灌溉成本时,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总之,农田灌溉水费的收费标准大致在150元左右,但具体数额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地区水资源状况、政府政策以及实际用水量等。
1、农业灌溉用水是需要交纳水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相关规定,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同时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这意味着,无论是农业灌溉还是其他类型的用水,都需要按照相关规定交纳水费。
2、法律框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使用水工程供应的水需缴纳水费,农田灌溉用水实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结合,推行有偿使用和计量收费。行政法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明确,农业用水水费由供水单位收取,可委托村民委员会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代收。
3、农民用黄河水浇地,国家一般不收取水费。黄河水作为自然水,不属于常规收取水费的范围。
4、农民用黄河水浇地,国家通常不收取水费。原因如下:黄河水属性:黄河水作为自然水资源,其本身的获取并不直接涉及人工加工或处理成本,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农民利用黄河水进行农业灌溉,如浇地等,是不需要缴纳水费的。这与城市自来水等经过人工处理的水资源有所不同。
5、法律依据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需申请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农业用水(包括农村灌溉用水)属于该条款适用范围,因此收费具有法律基础。
法律分析:农业灌溉水费征收管理办法包括为探索建立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农业节水,保障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完善农业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制定我县农业水费收缴、管理、使用办法。
制定依据 法律框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使用水工程供应的水需缴纳水费,农田灌溉用水实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结合,推行有偿使用和计量收费。
洱源县农业灌溉水费征收标准分为计量征收、未安装计量设施计征和超定额累进加价三种方式,对低收入群体实行减半征收优惠政策。该标准自2024年4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计量征收标准粮食作物用水价格为0.06元/立方米;经济作物和水产养殖用水价格为0.07元/立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相关规定,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同时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这意味着,无论是农业灌溉还是其他类型的用水,都需要按照相关规定交纳水费。
农业用水(包括农村灌溉用水)属于该条款适用范围,因此收费具有法律基础。此外,《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明确其适用于农村灌溉水费收取。政策支持与实施规范各级政府通过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
地方政府的实施办法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要求,各级政府如郁南县人民政府等,都制定了具体的农业用水水费收缴实施办法。这些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农业用水水费的收缴范围、收缴主体、灌溉水费核定、收费模式以及水费使用管理等内容。
1、自流灌区:具备计量条件的,按量计费,以斗口供水量计算,每立方米收费一分至一分五厘。暂不具备按量计费条件的,可按亩计费,水浇地每亩年收费二元至三元,稻田每亩年收费三元至四元,蔬菜、果园等经济作物地每亩年收费四元至五元。
2、暂不具备按量计费的,可按亩计费,水浇地每亩年收费二元至三元,稻田每亩年收费三元至四元,蔬菜、果园等经济作物地每亩年收费四元至五元。有按固定水费加灌溉水费收交习惯的,每亩征收固定水费二角至五角,另按实际用水量,每立方米加收灌溉水费五厘至一分。
3、其他取水主体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成员从水库取水,需按《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缴纳水资源税,税率根据取水用途(如农业灌溉、工业用水)和水量核定。特定工程税收优惠农村饮水工程涉及水库取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享受增值税免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等优惠。
4、例如,国营林场在修建小型水库占用林地后,要按照要求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并在水库建成后的一定期限内,通过植树造林等方式恢复被占用林地的植被。

1、正宁县四郎河灌区地表水:从0.18元/立方米调整至0.19元/立方米(2025年6月);甘州区地下水灌溉:井口计量价格未明确,但基本水价为每亩每年4元。未统一税额:省级文件未明确统一征收标准,实际操作中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用水定额、水源类型(地表水/地下水)等因素制定。
2、靖会电灌工程农业用水:粮食作物水权额度内水价为0.44元/立方米(含水资源费0.005元/立方米)。若超水权额度50%以内,超额部分水价按不低于水权额度水价的2倍收取;若超水权额度50%以上,超额部分水价按不低于水权额度水价的5倍收取。
3、甘肃地表水水资源平均征收标准预计将达到0.371元/立方米,地下水则为0.759元/立方米。对于工商业用水,甘肃将不再区分兰州市四区和其他地区,全省统一提高了水费标准。具体而言,地表水将提高0.15元/立方米,地下水则提高0.20元/立方米。